强奸8少女无1人报案,组织“出警队”讨债,90后黑恶团伙覆灭
原创 南方都市报 2020-02-29 17:01:10
2020年2月18日,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以强奸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开设赌场罪,对常某、杨某、郭某、宋某四名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。
据了解,这四名嫌疑人均为“90后”,涉嫌强奸8名未成年少女,这些受害人迫于压力,无一人敢报案。
办案检察官就补充侦查事项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。
案中有案,发现性侵犯罪线索
2018年9月28日,淄博市临淄区一涉恶组织14名成员被批捕的消息在当地产生了不小的轰动。曾一度在该区征地拆迁过程中兴风作浪的李冬梅犯罪组织,最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一网扫尽。
公安机关在侦查李冬梅犯罪集团时发现,李冬梅为了承揽建筑工地拆迁、渣土方、垃圾运输等工程,多方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充实团伙力量。常某作为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,听命于李冬梅手下的“大哥”曲鹏(另案处理),属于该组织结构中的第三层级,在一干犯罪分子中并不起眼。公安机关根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判断,常某在犯罪集团中发挥的作用不大,属于犯罪集团的从犯。
然而,就在对李冬梅犯罪集团的第二次补充侦查中,通过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,公安机关获得了一条重要信息:常某曾当众吹嘘自己和几个初中女学生发生过性关系。
如果与常某发生性关系的未成年人未满十四周岁,那常某的行为就属于强奸,其性质和社会危害更为恶劣。掌握了这一条重要线索后,公安机关立即对常某涉嫌强奸的犯罪事实展开调查。发现两年间,先后有多名未成年在校生被常某、杨某等人强奸,而几名被害人迫于常某的恶名和威胁,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沉默。
以强奸案为突破口,公安机关先后查明了以常某为首,以杨某、郭某、宋某为成员的犯罪集团系列违法犯罪事实。
提前介入,公检联手打掉“出警队”
根据调查,从2016年跟着曲鹏入伙李冬梅集团,到2017年在多个乡镇、街道形成势力,常某作为召集人和领导者在其犯罪组织中起到了关键作用。而且,2016年在跟随李冬梅集团“站场子”时,常某为了增加收入来源,就在临淄区租了一个单元房开设赌场。常某先后联系多人负责“看场子”,从赌局中抽水,并在赌场为参赌人员提供放贷服务,大肆敛财。
2017年3月,根据前期在李冬梅犯罪集团中摸索出来的经验,常某召集杨某、宋某等人商议成立地下“出警队”,通过帮助他人处理寻仇报复、讨债等事情,以此获利和提升自身“社会影响力”。
“出警队”成立后“警情”不断,生意日渐红火。除了继续参与李冬梅集团的违法活动外,常某还带领同伙四处揽活,拓展业务。淄博市检察院经审查查明,自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,常某组织的“出警队”疯狂作案17起,其中涉嫌暴力拆迁活动2次,参与聚众斗殴2次,寻衅滋事5次,强奸未成年人8人,非法拘禁2人。
非法暴力拆除现场。
有了自己的队伍,进行违法活动更加猖狂。2017年下半年,常某又在临淄区朱营村一处带院子的平房里开设赌场。按照分工,常某与杨某负责联系赌客,杨某在该赌场内放贷为赌博人员提供资金,常某等人共同从赌局中抽水非法牟利。
尽管受到公安机关的多次打击,但常某仍不知收敛。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,常某定下规矩,谁表现好,就奖赏谁,谁表现不好,便不惜棍棒相加。为了讨好常某,集团成员边某(另案处理)在常某提出“找个女学生出来玩玩”时,先后3次将多名初中女生诓骗出来,但即使这样也没有逃脱常某的责罚。2017年9月,常某以边某对自己说话不尊重为由,对其进行殴打,并用电棍进行电击,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3个多小时。
2018年3月,随着李冬梅犯罪集团的覆灭,常某“出警队”成员的犯罪线索也逐渐被公安机关掌握。
疫情期间,侦办该案的检察官进入看守所提审前接受消毒。
【案后说法】
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恩泉:
未成年少女被强奸无人敢报案
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监管不到位
本案中,常某犯罪集团成员全部为“90后”,他们初中或中专毕业后即开始“混社会”,好勇斗狠。从最初参与聚众斗殴、为暴力拆迁“站场子”,到后来自组“出警队”,多次实施强奸、故意毁坏财物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,一步步走上不归路。
追溯常某犯罪集团走上犯罪道路的起点可以发现,他们大多在未成年时即开始参与犯罪活动。而本案中,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迫于威胁,直至常某犯罪集团案发时也无人敢向公安机关报警,家庭、学校对此毫无察觉,反映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在对未成年人的监管中还有许多不到位之处。
本案涉及犯罪事实30余起,涉嫌故意毁坏财物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开设赌场、非法拘禁、强奸六个罪名。尽管案情不算复杂,但却是我从检以来办理的最特殊的一个案例。新冠肺炎疫情不期而至,打乱了我们原来的办案节奏。特殊时期如何既保证案件的高质量办理、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,又严格做好各项疫情防护工作,考量着每名办案人员的智慧和担当。
为了确保办案工作“不梗阻”,我们采用书面审查与网络办理相结合的形式,运用远程提讯等检察信息化建设成果,先后讯问犯罪嫌疑人、询问被害人、证人30余人,审查卷宗20余本,既保障疫情期间的办案安全,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,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。